“真没想到,拖欠这么多年的赔偿款还能要回,多亏了你们法律援助的帮助呀!”7月10日下午15时,来自禹州市方山镇方山村的农民工张某来到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上书“无偿服务解民忧,法律援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了法律援助律师李高勇手中,并连连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此事还得从10年前说起。当时,张某在禹州市某煤矿上班,2015年5月1日,张某在该煤矿副井口往800米井下运输钢丝绳过程中,拉钢丝绳的车突然侧翻,正好砸在张某身上,导致张某左胫骨骨折、右腓骨外踝骨折的严重后果。两个月后,张某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九级伤残。
随后,矿方一直以“工资”代“赔偿”形式每月向张某支付工伤待遇至2019年5月,之后停发相关待遇,就这样,在外地打工的张某每间隔三四个月就去矿上一趟,询问赔偿款支付事宜。矿方总以资金紧张为由一拖再拖,张某为此事心灰意冷,认为工伤赔偿款支付已没希望。
2025年1月8日,张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核符合援助条件,遂指派工作人员李高勇协助张某解决赔偿问题。
李高勇首先核算了赔偿数额,帮助张某搜集相关证据,并告知张某其工伤保险待遇并未过诉讼时效。随后,李高勇协助张某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矿方依法支付张某下余工伤赔偿金29454.28元。
可是,该仲裁裁决生效后,煤矿还是一拖再拖,李高勇又为张某代写执行申请,并网上立案,之后,李高勇多次陪同张某去法院和执行法官沟通,当了解到该煤矿目前处于半停产阶段,煤矿账户上根本没钱后,李高勇建议执行法官将该煤矿的总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法官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2025年6月底,张某终于收到了剩余的赔偿款。至此,这起历经十年的工伤赔偿纠纷案件,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懈努力,最终尘埃落定。
通讯员:张昆仑
编辑:霍萌萌 校对: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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