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许昌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采取不分章、一文到底的简易体例结构,共37条,包括总括性条款、保护利用方面的条款、传承发展方面的条款以及法律责任条款等。《条例》的制定,紧密结合我市钧瓷文化保护发展实际,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了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学习借鉴了外地市陶瓷文化立法及相关工作经验。
《条例》聚焦解决的主要问题有:钧瓷原料保护利用、钧瓷文化资源保护、钧瓷作品(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钧瓷烧制技艺的传承发展、钧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等。钧瓷文化保护是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开展钧瓷文化保护发展立法的一个重要初衷和目的,就是为推动钧瓷文化的保护传承和钧瓷产业的创新发展。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钧瓷文化保护发展的法治保障机制,促进了钧瓷文化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出台钧瓷文化保护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既是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地方立法实践,也是进一步保护发展钧瓷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客观需要,对于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钧瓷官网
编辑:马阳 校对:宋爽
责编:董州旭 终审:李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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