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线,3月2日-6日在方山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周”活动,利用镇、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明阵地,每天开展一个专题实践活动。
3月2日上午,方山镇邀请许昌市“乡村光荣榜”好媳妇荣获者--常改会来我镇开展事迹宣讲活动,全体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参加活动。
“我经常这样想,居家过日子,琐碎小事就很多,但是,只要你爱自己的丈夫,就一定要爱他的父母。”在宣讲活动中,常改会从孝敬公婆、教育儿女、照顾家庭等多个方面讲授了自己的事迹。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一个个看似平常的举动,发人深省,激人奋进,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道德的真谛,展示了道德模范平凡而又光辉的形象。
方山镇党委副书记赵聪聪最后讲到,常改会的事迹只看一件,是非常普通的事,难得的是能一直做并长期坚持,她极大地感染和激励了周边的群众,有力地传播了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同时,鼓励各村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挖掘身边的“好婆婆、好媳妇”等道德模范人物,广泛宣传,践行模范精神,树立道德榜样,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热心助人,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气。(通讯员: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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