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让你逃脱我视线。”禹州市公安局花石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警情时,“偶遇”网上在逃人员,“火眼金睛”辨识、确认、抓获。这波操作,必须给点个赞!
近日,花石派出所接到一起纠纷警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然而,在核实报警人韩某某和对方王某某的身份信息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王某某系网上在逃人员,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民警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而是以调解纠纷为由将双方带至所内。
经查询,王某某于2024年9月25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登封市公安局网上通缉,一直在外潜逃,此次因纠纷被对方报警,没想到会自投罗网。面对确凿的证据,在逃人员王某某低下了头,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移交当地警方处理。
民警提醒:1.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惩处。
2.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3.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市公安局
编辑:马阳 校对:田玉赛
责编:董州旭 终审:蔡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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