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十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启。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2时。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
(二)具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吸纳就业人数多、科技含量高,优势明显;
(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本地产业体系中具有较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法人代表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四)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
(五)创业团队优秀,项目法人为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
(六)至少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七)同等条件下,创业地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
(八)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九)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十)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十一)公司注册手续完善,有独立的对公账号。
(十二)已经享受过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等省人社厅创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十三)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符合(一)至(十二)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
3.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二)项目法人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扫描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扫描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图片截图,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扫描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村的身份证扫描件。
(三)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公司开户许可证因国家已取消,不再提供。
(四)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五)吸纳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截图。
(六)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七)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的项目,提供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
(八)项目经营场所视频(5—8分钟)。
(九)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扫描件。
(十)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十一)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2.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扫描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拟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点击单位事项进行法人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专栏”,按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2时,截止期满系统将关闭。
(二)人社部门核查。直管县(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核查,实名填写实地核查表(附件),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
咨询电话:0374-2077628(禹州市人社局创业办)
办公地点:禹州市人防大楼六楼626室
供稿:市人社局
编辑:赵勇 校对:白夏
责编:董州旭 终审: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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