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的通知

禹州融媒

2022-01-27 16: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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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驻禹有关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社会各界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团队)义无反顾奔赴疫情防控一线,不计报酬、不辞辛劳,顽强拼搏、日夜奋战,极大地缓解了一线抗疫工作者的压力,以满腔热忱助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全市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团队)。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的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工业强市、文明新城”作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评选一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


评选类别和条件


01

优秀志愿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宣传劝导、社区服务、心理咨询、捐款捐物、后勤保障、“五包一”等,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个人。

02

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得力、成效突出,作出积极贡献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


评选办法和程序


01

申报推荐。自即日起,按照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社会化征集的方式广泛推荐申报各类先进典型,并如实填报申报表(见附件)。请于2月2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邮箱:yzswmzx@163.com。社会化征集、个人自荐的申报材料可直接发送上述邮箱。

02

审核评选。上报材料完成审核后,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对象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03

评选奖励。对产生的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进行通报表扬和颁发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许昌市级以上各类评比评优活动。


工作要求


01

精心组织发动。各单位要迅速宣传发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细致地挖掘推荐社会各界一致公认的先进典型,切实把志愿服务中的先进人物、志愿服务组织(团队)挖掘出来,引领全市志愿服务不断迈上新台阶。

02

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填写推荐申报表,确保事迹情况真实准确、生动感人。

03

加大宣传力度。各媒体要广泛挖掘宣传,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迅速在全市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附件:1.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推荐申报表。

2.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团队)推荐申报汇总表。



中共禹州市委宣传部

禹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22年1月25日

扫描二维码  下载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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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禹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编辑:孙小华

责编:董州旭

值班主编:张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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